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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語學院115學年度「外語翻譯學分學程」、「外語華語教學學分學程」、「外文外交學分學程」、「雙外語經貿人才學分學程」、「外語航太學分學程」申請及審查程序。

說  明:

一、旨揭各學分學程規則及申請表,詳見外語學院網頁「下載專區」之「學分學程」https://www.tf.tku.edu.tw/tf/?page_id=11215&ckl

二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6月18日繳交申請文件至所屬學系。

三、審查程序:6月22日至25日各語系進行初審。

四、6月26日(五)外語學院複審,6月30日複審結果公告於本院網頁最新消息。

五、聯絡人:蔡金蓮秘書(分機:255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