📌 課程相關問題,請先查看Q&A
1. 課程查詢與選課相關規定,請詳見 課程查詢系統(教學大綱)
2. 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 / 護理」 課程重補修, 請參考各學門學分替代方案
3. 英文學系修第二外語規定:
- 日間部 :「外國語文學門」(Q群)開設之其他外文課程,共8學分,可選擇:「西班牙文、法文、德文、日文、俄文」等五種語言。
- (1) 上、下學期要修同一個語種
- (2)二年可選擇修一種或二種語言,例如:第一年修 「西班牙文(一)」上下學期,共4學分+第二年修「法文(一)」上下學期,共4學分。
- 進學班 : 大一、大二修「日文(一)、日文(二)」,共8學分
4.英文學系擋修規定
- 擋修課程 : 英文系所有必修課程
- 擋修成績: 上學期成績未達50分或未修,無法續修下學期課程。 [寒假轉學生除外]
- 大四生、延修生不擋修。
5. 英文系必修課程選課規定:
- 英文學系與英文學系全英語學士班之必修課程不得互選!!
- 英語會話、英語口語表達、英語演講、英作文(一)、(二)、(三) 、英文翻譯 採小班上課,請勿任意更換小組課。
6. 英文系選修課選課規定:英文系學生修英文系全英班選修課,其中6學分可計入英文系系內選修學分。
- 選修課程(含英文系、校共同科、院共同科、核心課程),須於學校規定選課時間自行網路選課,不受理加簽 。
7. 選課學分數規定:一. 二. 三年級不得低於12學分,四年級不得低於9學分,延修生至少修一科。 一年級至多27學分,其餘年級至多25學分。前學期成績滿80分者、經核准加修輔系、雙主修者,最多超修6學分。
相關規定請詳閱「淡江大學學生選課規則」、「淡江大學學生期中退選實施要點」
8. 英文系同學未通過英文畢業門檻,可於大四下學期修「高級英文」做為替代課程(不列入畢業學分)。限「有參加英文檢定考試未達標準」的大四生(含延畢生)申請,修課同學於第二學期開學前一週向系辦助理登記。
9. 112學年度入學新生起,系必修「英國文學(一)、英國文學(二)、美國文學」課程,學分數調降。 111學年度(含)之前入學學生補修前述三門課程,不足之學分補救學分,參考替代課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