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課程查詢與選課相關規定,請詳見 課程查詢系統(教學大綱)
2. 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(一)/護理(一)」課程重補修各學門學分替代方案
3. 英文學系第二外語規定
- 日間部 –– 「外國語文學門」(Q群)開設之其他外文課程, 共8學分 , 可選擇的語言有:「西班牙文、法文、德文、日文、俄文」等五種語言。
- (1) 上. 下學期要修同一個語種
- (2)二年可選擇修一種或二種語言,例如:第一年修 「西班牙文(一)」上下學期,共4學分+第二年修「法文(一)」上下學期,共4學分。
- 進學班 — 大一、大二修「日文(一)、日文(二)」,共8學分
4.英文學系擋修規定
- 擋修課程 : 英文系所有必修課程
- 擋修成績: 上學期成績未達50分或未修,無法續修下學期課程,寒假轉學生除外
- 擋修進階課程:(1)英國文學(一)、英國文學(二); (2)英作文(一)、英作文(二)、英作文(三); (3)英語會話、英語口語表達、英語演講。
5. 英文系必修課程選課規定: 英文學系與英文學系全英語學士班之必修課程不得互選!!
- 英語會話、英語口語表達、英語演講、英作文(一)、(二)、(三) 、英文翻譯 採小班上課,請勿任意更換小組課。
- 選修課程(含英文系、校共同科、院共同科、核心課程),須於學校規定選課時間自行網路選課,不受理加簽 。
6. 每學期選課學分數上限為25學分;上學期成績滿80分者、經核准加修輔系、雙主修者,最多超修6學分。一. 二. 三年級不得低於12學分,四年級不得低於9學分,延修生至少修一科。 相關規定請詳閱「淡江大學學生選課規則」、「淡江大學學生期中退選實施要點」
7. 英文系畢業門檻之替代課程 — 高級英文,僅限「有參加英文檢定考試未達本系畢業門檻標準」的大四生(含延畢生)申請,課程只開在大四第二學期,修課同學於第一學期期末考至第二學期開學前向系辦助理登記。
8. 英文系選修課–企業實習,有意選修同學請於每學期期末前詢問開課老師。
9. 112學年度入學新生起,系必修「英國文學(一)、英國文學(二)、美國文學」課程,調降為上下學期各2學分。 111學年度(含)之前入學學生補修上述三門課程,不足之學分替代課程。